菩薩戒 |
大乘十八根本墮 |
一、讚自毀他一讚美自己、毀謗他人。
二、不施法財一心生慳吝而不行財施及法施。 三、不受悔謝責打他人一不接受他人懺悔或感謝而責罵毆打他人。 四、誹謗大乘說似是法一毀謗大乘法門,改說其餘相似法。 五、竊奪三寶財務一偷竊、奪取三寶之財。 六、謗捨佛經一毀謗或捨棄佛經之言語文字。 七、逼凌僧侶一毀謗或凌辱出家僧侶。 八、造無間罪一造殺父、殺母、破和合僧、殺阿羅漢、出佛身血等,
九、執邪惡見一執著不正邪見。 十、毀滅城邑一攻打毀滅城市居處等。 十一、向非法器說甚深法一對於不適當根器之眾生宣說甚深佛法,
十二、勸退大乘—勸說他人不信大乘,退轉其發心。 十三、勸捨別解脫戒一勸說他人捨棄,不持守別解脫戒。 十四、誹謗小乘—誹謗小乘佛法。 十五、妄說上人法一自己不懂卻隨意妄言上師法語。 十六、收三寶財物—非出正因收受三寶之財物。 十七、制立惡律—隨己意制定非佛法之邪惡律例。 十八、捨菩提心一捨棄菩提心。 (聞喜雜誌第6期) |